最高法21日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根据行政赔偿案件的自身特点,借鉴民事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现金利息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以及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等均属于直接损失的范畴,同时在兜底条款明确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属于直接损失,最大限度实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
2.虽然有些法院在考量当事人诉请的表述时,会适当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进而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而直接采纳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最高法民终128号2016-08-14律师提醒:1.当事人在提出自己主张时,对具体的诉讼请求一定要表述清楚,逾期付款利息和违约金是有区别的,逾期付款利息可以基于约定或者也可以是没有约定时的计算损失的方式-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但违约金必须是合同里面所约定的计算损失的一种方式,没有约定就没有违约金。其就违约金问题可另行主张。
根据金辉公司的上诉状记载,其第三项上诉请求是请求改判食药监管局向其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在二审庭审时其虽然提出将此更改为请求改判支付逾期付款利息500万元,但在提出更改时已经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期间,故其该项上诉请求仍应按照上诉状认定。最高法院二审认为:食药监管局应否向金辉公司支付500万元违约金的问题。一审法院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做出认定,金辉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金辉公司在诉讼时提出的主张为逾期付款的利息,其上诉请求已经超出了一审的诉讼请求,而逾期利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作约定。食药监管局答辩称:金辉公司提出支付违约金500万元的上诉请求应予驳回。
由争议焦点二可知,食药监管局尚欠款12400663.65元,金辉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提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92万元的反诉请求,而合同价款迟延支付导致的利息损失属于客观经济损失,食药监管局应当予以支付,故为了一次性解决合同欠款利息问题,逾期付款利息应计算至食药监管局实际支付之日止。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之规定,在金辉公司完成代建合同义务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结算委托费用。
故反诉请求:l食药监管局向金辉公司支付代建费3178万元2食药监管局向金辉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92万元3食药监管局承担本案的反诉费用。金辉公司在一审庭审中提出:对拖欠应付款项,对方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092万元,最高法:主张对方应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诉请表述为支付逾期利息,一审法院判决支付逾期利息二审上诉要求将支付逾期利息改为支付500万元违约金庭审中又改为要求支付500万元利息,这混乱的表述最终法院是如何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