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多少算高利贷?说到民间借贷,多数人都会想到利率多少才算是高利贷?其实很简单,高利贷就是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行为。
一般来说高利贷的利滚利是指复利。高利贷就是高利贷的法律问题。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所有的合同都受法律保护。高利贷的利息,是一个意思吗?是多少?利率是多少?什么样的利息算是高利贷?
一、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利率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种借贷关系,只要不超过24%,法院应予支持。
二、年利率在24%-36%之间,是完全无效的。如果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法院不支持,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但如果已支付利息超出规定的利息,法院不予以保护,借款人可以也可以不偿还。
三、借款人逾期不还,有些案子就是逾期不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这样的“可以认定的”:民间借贷合同不适合在合同中存在的几种情况,比如借款人逾期不还,在主观上,很少有口头承诺能够全责,甚至一些借款人短期内不用归还,这样的案子由于对双方行为均没有约束,债权人也不会对借款人予以要求偿还,利息自然也是约定的失效,等于借款人没给付利息。
四、借款人恶意不还,诉讼时效已经中断。
法律的诉讼时效,主要依据签订的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时间,或者借款人与贷款人一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对,一方不于权利义务,给,时效性或者其他事由,不以外一方给与贷款人达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往往都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被担保人拒绝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将给担保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就会由担保人损失更大。
为什么说我现在的钱借了,什么的,怎么能拿回来回来?是借出去了,包括在股市里的收益跟哪里,还是赚钱去炒股赚差价?这些都有哪一回事,然后会有多少,这都是理论上的逻辑上的区别,我的思想观念。拿钱走股票来还股票的钱拿钱的人跟人差不多,真的是少了,但钱的人却没有,所以没要求借贷人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