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和辛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4月21日,辛某以资金短缺为由向许某借款10000元。后许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辛某10000元,并在微信转账说明中备注为借款,辛某在与许某的微信聊天过程中拍摄借条一份发送给许某,借条记载内容为:借条今向许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借款利息年化12%,立此为据,借款人:辛某甲身份证:3XXX。
经查,辛某虽向许某提供了身份证号和借条,但借条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辛某微信账号注册的姓名与身份证号不一致,均系辛某伪造。法院审理辛某向许某出具的借条未签真实姓名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许某于2021年4月21日向辛某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转账10000元,并在转账说明中备注借款,对借款交付的事实应予以确认,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1、私人 借款没有约定 利息法院怎么判?法律分析:人民法院不支持自然人之间关于利息的约定,出借人主张给付利息。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第九条出借人要求借款出借人支付逾期借款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利息,出借人可以参照银行同类借款,
2、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的 利息要怎样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在迟延履行期间双倍给付债务利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不按照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在迟延履行期间双倍给付债务。被执行人不按照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 判决书没写迟延 利息怎么办法律解析:判决书未指定延期利息,判决内容不能按时履行,被执行人也需要支付延期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不按照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双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被执行人不按照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