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交所正在加速谢幕。
近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发布《关于终止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北金所将不再开展包括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转让等在内的一般金交所业务,并限期完成存量业务收尾工作。
据悉,此次业务终止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北金所退出地方交易场所的通知要求。
据北金所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北金所不再开展和受理新增上述业务。
同时,对于在北金所场内的未完结存量项目,北金所给出了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对于已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未产生受让方的项目,北金所将于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起终止该类项目的信息披露,该类项目同时终止交易。
二是对于该公告发布前已产生受让方但未完成场内交易流程的项目,以及在公告发布后产生受让方的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前妥善完结或终止在北金所的场内交易流程,办理完成资金划转、交易凭证出具等交易手续,北金所将积极配合市场成员进行场内项目的终止及收尾工作。
如在限定时间后仍有存量业务未处理完成,公告也进行了风险提醒。根据公告内容,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北金所决定自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起正式终止上述业务服务,并将统一关闭相关业务系统权限,如届时仍有业务遗留事项的,北金所将无法组织场内交易且无法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如在上述限定时间内未完成存量业务场内交易流程,请充分知悉相关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北金所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年5月30日正式揭牌运营。
北金所的情况并非首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湖南、辽宁、重庆、山东等超18个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宣布取消辖内金交所的业务资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