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借条有转账凭证,一定能胜诉吗?虽有借条和转账凭证,起诉2946万元有可能被全部驳回或仅支持几十万元。近日,代理了一起较为复杂的民间借贷案,温某于2013年至2014年间给刘某转款3000万元用于工程投资,2014年7月结算时,除已还款3011万元外,刘某还欠温某798万元。
2019年6月老李向老杨支付宝转账1万元后备注转一万,还剩余6万,该内容系老李对双方借款还款结算后向老杨作出的意思表示,但消息中还为多音字,双方对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查明焦点1:还(hi)or还(hun)?在(hi)与(hun)的读音还没有弄清楚时,老李又提出,2019年5月转账7980元中的4000元和10月转账的6400元也是还款,应该予以扣除,实际欠款应该是2.96万元。老杨:不对,这句话明明就是指你转账一万元后,还欠我6万元。
此时双方的焦点来到了2019年6月支付宝转账时的那条备注上——转一万,还剩余6万。由于两人当初借款既是现金交易,又没有写借条,而法庭上讲究的证据。老杨:你明明借了9万元,还了4万元,应该还欠我5万元。老李:第一次借款4万元,第二次借款4万元,实际给付3.5万元,借款本金7.5万元,利息5千元,共计8万元,我已经还了4万元,剩余应该是4万元。到了法庭,双方对借款金额及利息约定却各执一词。
2019年4月老李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向老杨还款2万元6月又通过支付宝转账1万元,并备注转一万,还剩余6万2020年1月老李再次通过支付宝向老杨转账1万元。鉴于两人关系熟稔,借款时,老李没有向老杨出具借条,也没有明确还款时间。2017年老李再次向老杨借款4万元,老杨同样实际给了3.8万元现金,约定利息2千元。老杨实际给了4.8万元现金给老李,约定利息2千元。
老杨和老李是一对老同学兼同事,两人都在某休闲度假酒店后厨工作,其中老李是厨师长,老杨是厨师。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但就还款备注中还的读音(hi)or(hun)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此条备注是指你转账一万元后,还剩6万元欠款。被告:此次转账一万元是用于归还剩余借款6万元,转账后还欠借款5万元未还,备注:转一万,还剩余6万。支付宝到账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