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举例来说,甲欠乙100万元,借贷利息10万元,对于10万元利息,乙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2万元,利息是个人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法一直有规定,只不过民间借贷比较零散,征税成本高,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现在,税务局跟法院联手。起诉到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的利息,由法院监督缴税。
万般无奈朋友再次找到对方,告诉对方只要把本金给他还了就行了,利息他不要了!这样不仅一分钱要不到自己还要倒贴。而朋友每次去法院起诉,不仅要花费时间还要交几百的诉讼费。因为对方现在就是个光杆司令离婚后,老婆带着孩子改嫁了,住的房子也是亲戚的,就算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抵!万般无奈朋友将对方起诉到法院,本来想着用法律的手段把钱要回来,可结果同样不尽人意。
朋友原本是想找担保人的,借钱的人不还钱作为担保人就要负一定的责任,但遗憾的是当时借钱的时候担保人年纪就比较大,去年因为阳了感染严重最终也去世了。反正就是不想还钱!没想到对方直竟说他就没借过朋友父亲的钱,朋友拿出了当时的借条,借条上白纸黑字的写着利息借款人担保人的名字以及他们的指印借款日期这些对方看到借条却又改口了,说他钱早都还了,只不过他没有拿回借条的习惯!
今年临近过年的时候借钱的人终于回来了,听别人说一方面是因为他在外面混不下去了,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年纪大了想要回农村养老!朋友结婚的时候,朋友父亲生病住院的时候好几次都想把钱要回来,但无奈的是联系不到对方,所以要钱的事情一拖再拖,朋友的父亲本来想着自己还年轻,借钱的人哪怕走到天涯海角他总有回来的时候,但令人惋惜的是朋友的父亲年纪轻轻就得了很严重的心脏病并最终离开人世。但是钱借出去没多久借钱的人就去了外地打工,并且和谁也不联系。
今个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朋友给我说了上面这件事,他的父亲在世的时候借给了别人10000块钱,其实当时他的父亲是不愿意往外借的,但借钱的人把自己说的特别可怜,就差给朋友的父亲跪下了,并且承诺要不了多久就会还钱。父亲在世的时候借给了别人1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为24%,但是10多年过去了,债主从来没有想要还钱的意思,多次讨要无果后我将债主起诉到法院,但结果依旧要不到钱,难道这10000块钱白白打了水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