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是“自己人”,这是目前对民营最友好的表达。
可问题也就来了,平台一直在追问:企业家与资本家的区别是什么?这等于是有意无意地把民营主体定义为资本家了,是不是除任正非外都是万恶的资本家?这样的意识形态的底板,民营经济怎么可能有信心?投资创业,拼上了身家性命,还成了万恶的资本家,那为什么鼓励全民创业?又为什么要自设矛盾陷阱?
是因为经济形势充满了不确定性,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吗?
两会时,还有委员提出:劳动者要勇于向压榨他们的资本家说不,拒绝加班。这已经接近反智了,怎么代表公众?加班分合法与不合法,合法的范围内不光员工可以加班,公务员尤其不能向加班说不。在国企工作,改革开放前要想多搞点收入,一定要加班,可以拿两倍工资,白天有活不干,想方设法报加班,全厂员工与厂长都心知肚明。所以,加班可以有,要在合法范围,钱要说清楚,不能闭着眼睛什么都反对。
民营这个概念也存在着大量的反智言论。
比如,说私人企业不能叫民,这是什么逻辑?自古以来,古今中外私有都是民有,而国有从来都是官有,何况,民营经济是统计局的定位,在多元经济下,很难分得出纯粹的公有与私有,恒大是民企,也一样有国家资本的注入,万科、联想都是国有资本为第一大股东,统计局的定位是非国资控股的企业皆为民企,有问题吗?是提出问题的人有问题。
从市场主体而言,尤其不能拿纯粹的私有经济说事,为什么?因为纯粹的私有经济多是最底层的经济,是个体工商户,有1亿二千万之多,你能反吗?
回望历史,按照社会各阶层的分析,中国的资本家是一个摇摆不定的动摇者,要不时地敲打一下,同时又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统战的对象。
但是,经历了一场震惊世界的改革开放之后,这个阶层已经太庞大了,民营企业有5200万家,1点2亿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又引导出了一个讨论,问民营是否存在着严重的剥削,仿佛中国经济出现了这样与那样的问题,是因为民营经济剥削造成的。
既然民营是自己人,那就陷入到一个悖论:自己人剥削了自己人,这个扣怎么解?
北大国发院的姚洋,他认为:经典理论在资本与劳动的生产要素中,把一切价值的形成全部归结于劳动,从而定义了剩余价值仅仅来自于劳动,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这可以说是“要素论”,价值的创造来自于全要素。
而马克思认为所有价值创造都来自于劳动。
其实,是一个角度上的问题,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价值一定会表现为交换价值,一种抽象的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从社会学出发的“价值”,在经济决策中毫无意义。比如,你辛辛苦苦写了一本《价值论》,这是不是劳动的结果,当然是,至少是脑力劳动的结果,有没有价值?当然有价值,就算一本也卖不出,它也有价值,这个价值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就是来自于这本书中所包含的劳动,创造出的高于纸张的价值,这当然是劳动价值。但是,书籍出版社不承认你的价值,如果一本也卖不出去,对市场经济而言,它一分也不值,不仅你的纸张成为负资产,你的劳动也一分不值,是零价值,那还谈什么剥削、什么剩余价值?所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离开了交换价值谈纯粹的劳动价值毫无意义。
当然,从社会学的角度说,又可以价值无限,《资本论》的社会学价值太高了,它影响了整个人类,又岂是交换价值所能定义的?
那么问题就可以分开了,马克思谈的是社会学意义上分配平等的劳动价值的理论依据,意在建立一个超越市场无形之手的新分配制度。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否定不了以投资为产权依据、以市场供求关系为调节的竞争性分配制度。
中国现在实现的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系,以剥削的名义,问罪于一亿七千万民营经济,不仅错误,而且影响深远,是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