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BUD专项基金申请资格常见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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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资格
注册与实质业务
- 企业必须在香港注册,并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 企业需在香港有实质性的业务运作,这包括拥有营业地点、雇佣员工及在香港缴付利得税。空壳公司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成立年限
企业类型
- 必须是香港的非上市企业,政府机构和公营机构不能申请。同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保险机构等也不符合申请资格。
二、股权结构要求
- 如果申请企业涉及内地业务,需要符合特定的股权要求,如:
- 香港公司持有内地公司50%以上股权。
- 香港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30%以上股权,并且持有内地公司50%以上股权。
- 申请企业和内地单位由同一群股东(自然人)持有100%的股份。
三、项目要求
项目类别
- 资助项目必须有助于企业在内地、自贸协定及/或投资协定市场的业务发展,如品牌发展、升级转型、拓展营销等。
项目执行
- 项目措施可由申请企业的内地业务单位执行,但需符合上述的股权结构要求。
四、申请文件与资料
-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文件与资料:
- 商业登记证副本。
- 显示持有30%或以上拥有权的负责人/股东个人资料的证明文件副本。
- 证明申请企业在香港拥有实质业务的文件副本,如银行交易记录、租约、供货合同等。
- 申请企业上年度营业总额的证明文件副本,如已审计的财务报告。
- 申请企业与负责执行项目的内地业务单位的直接投资关系证明文件副本。
- 介绍申请企业业务/产品/服务的宣传单张/印刷品。
- 其他相关支持文件,如办公室租赁合同、环境照片、水电费缴交单据等。
五、其他常见问题
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旗下的香港公司(非上市)可否申请资助?
- 是的,只要该子公司在香港及海外是非上市公司,并按照《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及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便符合申请资助的资格。
在自贸协定及/或投资协定经济体当地暂时没有业务或营运的公司可否申请资助?
- 是的,只要是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注册及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公司,而有意发展自贸协定及/或投资协定的经济体业务,便符合申请资助的资格。
资助额度与项目数量
- 每个项目最多可获得50%的资助,资助额度最高为100万港元;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70个项目,累计资助金额最高为700万港元。
六、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
- 收集所需申请文件,包括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股东个人资料、实质业务运作证明、上年度营业总额证明等。
- 撰写详细的项目计划书,明确项目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及预算分配。
提交申请
- 通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的网站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审核与审批
- HKPC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核实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HKPC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审批时间大约为4-6个月。
签署合同与执行项目
- 审批通过后,申请企业需与HKPC签署资助合同,明确资助金额及项目实施要求。
- 按照合同规定实施项目,并提交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进行验收。
拨款
综上所述,香港BUD专项基金的申请资格涉及多个方面,企业在申请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文件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