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公开批复显示,鉴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解散。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昨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公开批复显示,鉴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村镇银行”),同意其解散。
广东金融监管局要求该行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解散相关事宜,接此批复文件后,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立即停止行使职权,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山金融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南粤银行发布公告表示,已经完成对南粤村镇银行的收购,并设立广东南粤银行中山分行。南粤村镇银行其资产负债、机构网点、权利义务等由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承接。(徐潇潇 记者 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