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我国企业极为关键的海外市场之一,对于我国企业在美国的业务拓展,美国商标的注册与维护显得尤为关键。不同于我国的商标法规,美国商标体系更加强调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实际运用。从申请、注册到续展的各个阶段,商标权利人需按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证据,以保证商标的持续有效。本文旨在解读美国商标使用证据的提交规定,并详述整个提交流程,以期为我国企业提供实用的指导。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商业使用”指的是在常规贸易活动中善意使用商标,而非仅为保留商标权利的使用。以下行为被视为商标的商业使用:
对于商品商标:(1)将商标应用于商品、商品容器或相关展示物,或在标签上贴附商标;若商品性质限制上述使用方式,则在相关文件或交易文件中使用商标;(2)商品在商业中的销售或运输。
对于服务商标:在服务交易或广告中展示或使用商标,且相关服务是在商业中提供的,包括在美国多个州之间或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提供的服务,且服务提供者需从事与服务相关的商业活动。
在判断是否符合“常规贸易过程中的善意使用”时,需考虑以下因素:使用量、交易的性质或质量,以及行业内的一般做法。零散、随意或名义上的使用,不符合商标注册所需的善意使用标准。
(相关链接: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
https://tmep.uspto.gov/RDMS/TMEP/current#/current/TMEP-900d1e1.html )
根据美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在美国商标注册流程中需在以下关键时间点提交使用证据:
申请阶段
美国商标申请可通过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国家申请,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美国进行国际注册。
直接申请时,可根据以下基础提交:
(1)实际使用:申请时需提供商标在美国的最早使用日期及使用证据。
(2)意图使用:申请时无需提供使用证据。若商标通过审查并收到核准注册通知,申请人需在六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此期限可申请延期,每次最多六个月,最多延期五次,总时长不超过核准通知发出后的36个月。
(3)基于国外注册:无需提供使用证据。
注册阶段
续展阶段
商标使用样本(Specimen)的定义
商标使用样本是指商标在商业活动中实际应用于指定或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这些样本是消费者在购买决策过程中接触到的商标样式。对于商品,使用样本应展示商标与商品的实际结合,如商品上的标签、包装上的标识,或网站上展示商标并可购买商品的页面。对于服务,使用样本应体现商标在服务中的实际应用,例如服务广告、宣传手册、网站截屏或其他促销材料,以及服务车辆上的商标展示。通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应采用电子形式,包括照片、扫描件、屏幕截图或打印件,而不需要提交实物样本。
商标使用样本(Specimen)的要求
合格的商标使用样本需符合以下条件:
以下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可接受的商标使用样本示例:
▷ 商品本身
▷商品标签或标记
▷商品包装
▷商品销售陈列
▷商品销售网站(必须显示访问或打印网页的网络连接和日期)
▷服务商标相关的往来广告或打印文件
▷服务商标相关的电视和广播广告
▷服务商标与服务之间直接关联的营销材料
▷服务提供场所的标志
▷提供/提供服务时使用的材料,如饭店菜单
▷显示商标与服务之间直接关联的收据
▷显示商标与服务之间直接关联的名片和信头
在使用声明中,应明确指出商标实际使用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据。若商标未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则应在声明中将其删除。通常,每个注册商标类别应至少提供一份使用样本。若一份样本涵盖多个商品或服务,需提供详细说明。若审查员认为有必要进行额外审查,或商品/服务描述过于宽泛或不相关,可要求权利人提供更多证据。
若注册商标未在所有核定商品、服务或类别上商业使用,且未使用由不可控特殊原因造成,需说明未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别,商标停止使用的日期,以及预计恢复使用的大致时间,并阐明未使用的特殊原因,明确表示无意放弃商标。特殊情况可能包括贸易禁运、业务收购、设备更新等。
提交使用声明和证据后,审查员将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将发出官方通知书,说明原因。回应通知书的方式包括:
为提高商标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美国专利商标局实施商标注册后审计制度。审计对象通常是已完成使用声明提交的注册商标,涉及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审计流程如下:
审计通知书要求必须按时答复,否则商标可能被整体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