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
填报工作已经开始,
一起来看看如何填报吧!
一、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企业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2025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企业名单已经确定,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二、填报时间
重点税源 按月填报相关报表。具体截止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网络拥堵, 建议您在完成纳税申报后的次日起尽早完成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的填报。
三、填报路径及注意事项
步骤1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首页搜索“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的路径进入对应模块。
步骤2
进入模块后,可根据所属期,选定所属年月,点击【采集】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步骤3
进入采集填报页面后,根据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在左侧【报表列表】中依次点击【基本信息表】、【税收信息表】、【产品表】、【财务信息(季报)表】、【景气表】按钮,填报相应信息。填报过程中,可通过【暂存】功能暂时保存已填写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底部【审核】按钮。
步骤4
点击【审核】后,底部“校验问题”会对审核结果进行提示。
红色圆点及数字代表差错的数量,橙色圆点及数字代表疑点的数量。点击红色或橙色圆点后,会弹出审核公式提示,点击审核公式,相应错误指标会标注红色叹号,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错误数据或填写“审核说明”。修改不再报错后,可点击底部 【提交申报】按钮。
步骤5
点击 【提交申报】后,按弹出框提示进行信息确认,点击【确定】按钮。
步骤6
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后,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即填报完成。
四、填报注意事项
01
【基本信息表】
1.该表每年报表期1月填报,后续无变动不得随意更改。
2.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请按实际情况在下拉框中打勾(增值税优惠政策形式可多选)。
02
【税收信息表】
1.该表 每月均需填报。
2.本表计量单位是万元、万千瓦时、吨、万立方米,请注意单位及数量级。
03
【产品表】
1.该表根据企业行业类型按月填报。
2.填报时下拉产品名称列,仅需填报在该列表中的产品信息,如产品不在列表中,选择“9900产品不在列表中,无需填写产品表”项。
3.产品表中的销售收入应与当期销售的产品数量相匹配,请注意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04
【财务信息(季报)表】
1.该表一般 按季申报,在3、6、9、12月报表期进行填报。
2.财务信息(季报)表可自动取数,企业申报财务报表后,系统将于次日自动预填财务信息表数据。
05
【景气表】
1.该表 按月填报。
2.注意本表月份指填报日期月份。如2月份填报1月份报表时,表中:本月为02月,下月为03月。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火炬高新区税务局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