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取消
2张表单
修订
6张表单
调整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将表单中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的优惠项目整合到第28行至第29行填报。
删除部分行次,调整“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的填报口径。
调整和增加部分填报项目。
优化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
调整
15张表单的填报说明
对以下15张表单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其他注意事项
01
企业申报免税收入等优惠事项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02
企业发生股权(股票)处置业务的
03
《公告》适用于2024年度和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进行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