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加强证券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维护证券公司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染。
《指引》明确:
证券公司应当将纳入并表管理机构的各类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纳入整体并表管理业务范围。
并表主体范围方面,一是涵盖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并表范围的机构。二是证券公司对被投资机构不构成控制,但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潜在损失足以对证券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也应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资本管理方面,《指引》要求:
一是坚持资本集约型、高质量稳健发展,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回报水平;
二是制定资本规划并实施资本管理,坚持合理性和审慎性原则,强化前瞻性风险评估和资本管理;
三是以前期并表监管试点实践为基础,参考2025年1月正式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并充分考虑近年来证券行业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境内外业务差异,配套制定了行业并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证券公司应按照并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计算并表管理体系的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四是证券公司应根据附属机构数量、业务复杂程度、内部管理需要等,构建反映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各类风险水平以及资本充足水平的指标体系,并逐步实现系统计算和监测。
此外,考虑到行业实际情况和系统调整等因素,《指引》针对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设置了不同的过渡期。一是已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二是其他下设有境外附属机构的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两年;三是其余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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