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号召,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若干政策举措》,明确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旨在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创新注入强劲金融动力。
在创业投资体系方面,此次举措力度空前。设立国家级创投引导基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关键助力。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宽,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省份,保险、社保、理财等资金也被纳入创投参与范畴,为创投市场注入更多源头活水。同时,优化国有创投考核机制,实施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确保创投活动更具长远眼光。此外,健全退出渠道,优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机制,试点股票实物分配,让创投资金能够更灵活、高效地循环流转。
金融资源的精准配置也是政策重点。借助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工具,支持额度大幅提升至5000亿元,为科技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弹药。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试点10年期科技并购贷款,满足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制度,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并对科创贷款实施差异化考核,让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到真正有创新潜力的企业。
资本市场改革同样亮点纷呈。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优先支持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企业上市,让资本市场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北交所试点“快审通道”,允许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为科技企业开辟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设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将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推动发行长周期低息债券,丰富科技企业的融资选择。
为降低科技企业风险,政策创新风险保障机制。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保险体系,试点重大技术攻关共保机制,为科技企业保驾护航。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开展网络安全等风险分散试点,进一步分散企业风险。实施专项担保计划,政府性融资担保重点支持硬科技领域,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在央地协同发展上,全国推广“创新积分制”,精准刻画企业创新力,为金融资源精准投放提供依据。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点,探索适合地方发展的科技金融模式。建立七部门统筹推进机制,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此外,政策还注重开放创新生态建设。优化QFLP试点政策,便利外资参与创投,吸引国际资本助力国内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企业跨境融资和境外上市,深化“一带一路”科技金融合作,提升我国科技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建立科技金融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这一政策体系通过19项具体措施,直击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痛点。计划到2025年,形成2000亿规模的国家创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形成万亿级科技投资集群,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的系统化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