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经营业户朋友们:
城市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和谐繁荣的市场秩序不仅关乎城市的形象,更与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品质息息相关。一直以来,广大经营业户积极投身城市建设,为繁荣市场经济、方便市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们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城市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为了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守护大家的长远利益。但当前,部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私搭乱建等行为不仅影响交通秩序、破坏市容环境,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希望广大经营业户朋友们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1.规范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临街商场、门店做到入室经营、进店经营,不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堆放物品。
2.维护环境:禁止占用道路、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搭灶生火、露天烧烤蒸煮食品、从事铁艺加工、车辆维修和清洗、废品收购、电器修理安装、加工牌匾等经营活动。
3.文明经营:不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不私拉架设管线、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在公共区域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匾,保持城市美观整洁。
4.有序经营:自觉遵守市场经营秩序,重大活动需搭挂标语横幅、搭建拱门、设置彩旗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5.规划管理:不得私搭乱建,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须经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服务为先”的理念,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努力为广大经营业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1日
来 源: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 辑:张铭烊 刘梓旭 刘鹏程